职场被上级领导“穿小鞋”且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律师积极介入成功拿到经济赔偿金
办结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来源: 黄昌畅律师
办案律师:黄昌畅律师
当事人与新来的部门领导产生矛盾,用人单位遂将当事人调岗至七十公里以外分部,并表示职级、工资待遇不变。当事人不同意调岗,并坚持在原岗位上班。后用人单位以当事人未至新岗位上班,视为旷工,解除了与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我所律师了解情况后,申请劳动仲裁,并以单位无故调岗,变相降低当事人的劳动条件和工资薪酬,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最终,仲裁委支持了该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