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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近段时间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战略论述的“揭晓期”,也是塑造“大变局”历史内涵真正的“决胜期”,更是“大变局”叙事能否真正成就民族复兴的“关键期”。

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上作报告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是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党的领导下不懈奋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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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黄昌畅律师,曾经无数次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和相关的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了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让普通老百姓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的红利,极大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黄昌畅一直致力于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无私奉献,从精神上和经济上温暖他们的心灵。2023年12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授予的“黄丝带帮教”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是对其长期以来的付出和努力、在法律援助和公益事业方面的卓越贡献的肯定,更是对他持之以恒地致力于“黄丝带帮教工作”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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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杨一律师,在工作中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踏踏实实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参加法院组织的调研活动,热心投入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中,除了完成协会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外,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党的二十大指出,前进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第一条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律师工作的“根”与“魂”,是律师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直指我国律师的政治本色,点明了律师工作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

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提高政治素质,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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