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全国第7个“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当我们一出生便成为有独立人格权的“人”
这时起,我们就受到宪法保护了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当我们求学时
适龄接受教育踏进课堂第一次学会国旗、国歌、国徽的那一刻
我们能感受到骄傲和自豪!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章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当我们成年后
我们迎来了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成年的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依从法律,父母可以不再供养我们的生活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在职场奋力打拼
也有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
劳动有危险?不许休假?就业歧视女性?
宪法面前统统不允许!
宪法这么说
▎总纲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五条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我们可以自由选择结婚对象
开启幸福的婚姻生活
享受美妙的天伦之乐
宪法保护着我们的生活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